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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短信信息通道采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3-08-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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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人民短信服务平台发展,人民数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对信息通道采购项目进行入围招标,后续为招标人提供所需信息通道采购服务,计划入围通过综合得分排名前80%的单位,但最多不超过10家单位。

     据悉,人民短信作为人民网、人民数据旗下的消息发送管理平台,致力于打造全国优质短信通道整合生态系统,发挥自身权威性、公信力优势,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快速稳定、精准送达的短信触达服务。用户可通过调用API接口或SaaS平台形式将短信内容发送给指定手机用户,其服务支持发送验证码、通知和营销类型短信。人民短信服务平台通过整合国内优质短信通道资源和能力,合法合规对党政机关、央国企、民企客户进行服务输出,覆盖税务、电力、物流、银行、医疗、教育、保险等多种行业类别,支持发送验证码、通知、彩信、富媒体等多种信息类型,满足不同场景需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人民数据信息通道采购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TXJ-010-20230317
(3)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6)供应商需要具有有效期内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磋商文件领取信息:
(1)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C1座603室)。领取时需持单位法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2)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08月25日起至2023年09月01日止,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如需邮寄请另付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C1座605室;
(3)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4)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①提供证明供应商是合法的,有资格的并在成交后有能力执行合同的证明文件
②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是合格的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③提供采购响应文件、报价表、产品规格及技术参数响应表
五、磋商采购有关信息:
(1)磋商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C1座605室;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磋商采购文件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作响应无效处理;
(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5)采购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如需澄清采购文件的疑点,可用信函、电报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采购截止日前5天,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信函、电报或传真等书面方式作出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6) 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在采购截止日5天以前的任何时间,采购代理机构不论由于自己的考虑或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可以对采购文件用书面补充的方式进行修正。若书面补充与采购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最后发出的书面补充为准。对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应以信函、电报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采购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采购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推迟采购的截止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的供应商;
(7) 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函、电、文件资料往来,都应以中文书写。供应商已印刷好的产品、服务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
注:本项目不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
(1) 按照固定收费方式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2000.00元/每家。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向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一次性缴纳全部费用
(2) 支付方式:现金、电汇、转账支票方式支付
(3) 账户名称: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4)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万柳支行
(5) 账号:1100 6111 8018 0100 30936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须在30日内与采购人完成合同协议书签订。合同的确定应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等相关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
(2)本合同以简体中文书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自定份数,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存档1份;
(3)磋商时,供应商代表(仅限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于磋商前到达磋商现场;
(4)《磋商报价一览表》中如果存在未签章、未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有磋商报价等情况,作无效响应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磋商文件领取备案后不得转让,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未购买磋商文件而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视为无效响应;
(7)本项目不允许提供多个响应文件和磋商报价。如有此情况发生,作无效响应处理;
(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①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终止项目采购后,采购人应当将终止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参选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人民数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新媒体大厦24层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方式:65367811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C1座603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佳佳、王素霞
电话:010-58446086 传真:010-58815030   邮  编:100089
电子邮箱
txjgj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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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数据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