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等四部门部署开展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
2021-11-05 来源: 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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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战略部署,落实“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决定在“十四五”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试点示范行动将遴选智能制造优秀场景,以“揭榜挂帅”方式推进示范工厂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先行区,构建“点线面”结合的试点示范体系,深化智能制造推广应用。
近日,四部门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通知》明确了试点示范内容,主要包括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智能制造先行区三个方面。
《通知》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市场监管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申报项目进行推荐,并于11月23日前完成线上审核。各省(区、市)推荐的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分别不超过20个和10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分别不超过10个和5个。每家中央企业申报的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分别不超过6个和3个,由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推荐,不占属地指标。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好、示范性强的项目,并充分考虑行业覆盖面。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最终入选项目的指导和服务,并给予优先支持。
编辑:薛姣
近日,四部门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通知》明确了试点示范内容,主要包括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智能制造先行区三个方面。
《通知》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市场监管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申报项目进行推荐,并于11月23日前完成线上审核。各省(区、市)推荐的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分别不超过20个和10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分别不超过10个和5个。每家中央企业申报的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分别不超过6个和3个,由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推荐,不占属地指标。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好、示范性强的项目,并充分考虑行业覆盖面。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最终入选项目的指导和服务,并给予优先支持。
编辑:薛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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